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砌体规范中,砖混结构顶层窗台标高处混凝土带是否包括内墙?

一日,一位朋友问了我一个关于砌体结构相关的问题:

说一本最新规范中,规定砌体结构的顶层,需要在顶层的窗台标高处增加通常的混凝土带,Ta对这条规范只是模糊性记忆,找到不到具体内容,后来经翻阅规范,终于找到了出处: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11中:

第10.4.10第3款中提到:顶层的窗台标高处,宜沿纵横墙通长设置的水平现浇钢筋混凝土带;其截面高度不小于60mm,宽度不小于墙厚,纵向钢筋不少于2ø10.横向分布筋的直径不小于6mm且其间距不大于200mm。

第10.4.11条第7款中提到:过渡层的砌体墙在窗台标高处,应设置沿纵横墙通长的水平现浇钢筋混凝土带。

同时条文说明中解释

10.4.11过渡层即与底部框架-抗震墙相邻的上一砌体楼层。本次修订,加强了过渡层砌体墙的相关要求。过渡层构造柱纵向钢 筋配置的最小要求,增加了6度时的加强要求。

上部墙体与底部框架梁、抗震墙不对齐时,需设置支承在框 架梁或抗震墙上的托墙转换次梁,其对底部框架梁或抗震墙以及过渡层相关墙体都会产生影响,应予以考虑。

对于上部墙体为砌块砌体墙时,对应下部钢筋混凝土框架柱 或抗震墙边框柱及构造柱的位置,过渡层砌块墙体宜设置构造 柱。当底部采用配筋砌块砌体抗震墙时,过渡层砌块墙体中部的 芯柱宜与底部墙体芯柱对齐,上下贯通。

在规范中有提到什么是砌体结构的过渡层,10.4.11的条文说明中这样解释“过渡层即与底部框架-抗震墙相邻的上一砌体楼层。”

从上面的解释我们可知,有抗震要求的砖混结构中有两道额外增加的通常板带,无论在设计,还是在施工时,都要特别注意这点,特别是监理在监管施工时,要时时提醒施工单位。

既然提到的是纵横墙,那么这道板带不仅包括外墙,还包括内墙,应引以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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