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有关单位:
为适应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快速发展,服务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投资控制和设计概算编制工作,我司组织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已形成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1)。请你单位认真组织研究,于4月20日前将意见反馈我司。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征求意见稿)》电子文档可登陆住房城乡建设部官方网站下载。
联系人:程文锦 010-58933216
Email:chengwj@mail.cin.gov.cn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2016年3月29日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概算文件组成………………………………………
第三章 概算编制方法………………………………………
第一节 概算编制层次…………………………………
第二节 概算章节划分…………………………………
第三节 定额采用与工程费用取费标准………………
第四节 概算费用种类…………………………………
第五节 概算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程序………………
第四章 费用内容及标准……………………………………
第一节 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费………………………
第二节 设备购置费……………………………………
第三节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第四节 预备费…………………………………………
第五节 专项费用………………………………………
附录一 概算文件编制单元划分基本规定表………………
附录二 概算章节表…………………………………………
附录三 概算基本表格(式样)……………………………
第一章 总则
一、为进一步满足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需要,规范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概算编制方法及相关费用标准,提高设计概算编制质量,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发布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规定,并在认真总结和调研已运营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设计概算编制经验的基础上,对原《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建标[2006]279号)进行了全面修订。
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是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宏观调控和进行项目投资控制的重要依据。
三、本《办法》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文件的编制。
四、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概算是初步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反映建设项目投资规模和投资构成的主要文件。概算编制应完整反映设计范围内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所需的全部费用,符合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建设、投资构成和工程造价管理的要求,有利于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造价。
五、概算应控制在不超过批准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10%的范围内。概算经批准后是建设项目投资最高限额,是编制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确定和控制投资的依据,是考核设计方案经济合理性和选择最佳方案的依据,是考核建设项目投资效果的依据。
六、设计概算的编制单位应对概算编制质量全面负责。当由两个以上单位共同编制概算时,总体设计单位应负责统一制定编制原则和依据,并汇编总概算,其他单位负责编制各自所承担设计范围的概算。
七、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概算应按本《办法》的规定进行编制。同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项目所在地基本建设有关方针、政策和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如实反映工程项目建设规模、标准、工程筹划、建设条件和所需投资,合理确定和严格控制工程造价。
八、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主管部门,可在本《办法》的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补充规定,并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
第二章 概算文件组成
概算文件由总概算文件和分册概算文件组成。
一、总概算文件
总概算文件由封面、扉页、签署页、目录、编制说明、总概算表和综合概算表等组成。
(一)封面、扉页、签署页、目录
封面、扉页、签署页组成:封面有项目名称、第几篇、第几册、编制单位、单位资质证书及编号、编制日期、编制地点;扉页在封面的基础上增加企业负责人、企业技术负责人、总体设计负责人签署;签署页有编制、审核、专业负责人、审定人签署。
目录应按本《办法》有关概算文件的规定顺序编排。
(二)编制说明
1、工程概况
(1)建设规模、工程总量、线路起讫点及里程、线路敷设方式(包括地下线、地面线以及高架线长度及所占比例)。
(2)车站、区间、车辆段与综合基地、主变电站、运营控制中心的分布状况。
(3)重点工程介绍。
(4)车辆及主要设备的配置情况。
2、编制范围
包括本项目全线的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车辆购置费、建设期贷款利息和铺地流动资金,不包括沿线物业开发的费用和同步实施但应由其他项目分担的费用。物业开发和同步实施的其他项目及民用通信工程单独编制概算。
3、编制单元划分
(1)车站
每座车站为一个册概算编制单元。包括车站土建结构(含人防)、建筑装饰、附属设施、动力照明、通风空调与采暖、给排水及水消防、气体灭火等工程费用(风、水、电含车站两端相邻的各半个区间的费用),以及设备系统预留孔洞、沟、槽、安装预埋件的费用。其中土建结构包括主体结构、附属结构、施工监测、降水、建(构)筑物加固保护等;附属设施包括标识导向,站内外附属设施(包括站前广场、环保绿化、隔离设施及其他配套建筑)和应列入车站的其他工程费用。
不包括车站物业开发及换乘车站同步实施但应由其他项目分担的费用。物业开发及换乘车站同步实施但应由其他项目分担的费用,单独编制概算,其中换乘车站同步实施但不属于本线的工程,按不同线别分别编制概算。
主变电站、运营控制中心、车辆段及停车场的室内动力照明、通风空调与采暖、给排水及水消防等工程费用,单独编制概算列入相应房屋建筑设备及安装工程费用中。
(2)区间
每相邻两座车站之间的区间为一个册概算编制单元,每个出入段线、联络线分别为一个册概算编制单元。每个单元包括区间正线、折返线、停车线、渡线、存车线及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环保绿化、隔离设施和设备系统预留孔洞及预埋件等工程费用。
出入段线区间包括地下区间、过渡段(U型槽)及罩棚、地面区间、高架区间等工程费用。
(3)轨道
全线轨道工程为一个册概算编制单元,包括正线、辅助线(折返线、存车线及渡线)、车辆段及停车场库内外线、出入段线、联络线、线路有关工程和铺轨基地等工程费用。
(4)通信
全线通信系统为一个册概算编制单元,分专用通信系统、警用通信系统两部分。包括全线正线、车辆段、停车场及运营控制中心设备及安装工程费用。各子系统(含办公自动化、乘客信息等)分别编制单项概算。民用通信系统单独编制概算。
(5)信号
全线信号系统为一个册概算编制单元,按正线、运营控制中心、车辆段、停车场、试车线、车载设备、维修与培训中心等信号系统的设备及安装工程内容分别编制单项概算。
(6)主变电站
全线主变电站为一个册概算编制单元,每座主变电站分别编制后汇总(含相应的高压电源线路),包括主变电站的房屋土建(含电缆通道)和装饰、变电设备及安装、电力进线及可能发生的仓位费等工程费用。
(7)供电
供电系统为一个册概算编制单元,包括车辆段及停车场范围的全线牵引降压混合变电所、降压变电所、跟随所、环网电缆、接触网、杂散电流防护、电力监控系统、车站UPS电源系统整合、再生储能系统、综合接地及供电车间等工程费用。
(8)综合监控
全线综合监控系统为一个册概算编制单元,包括全线车站、运营控制中心、车辆段、停车场、主变电站等综合监控系统的设备及安装工程费用。按车站、运营控制中心、车辆段、停车场、主变电站分别编制单项概算。
(9)防灾与报警(FAS)
防灾报警系统(FAS)为一个册概算编制单元,包括全线车站、运营控制中心、车辆段、停车场、主变电站等防灾与报警系统(FAS)的设备及安装工程费用。按车站、运营控制中心、车辆段、停车场、主变电站分别编制单项概算。
(10)环境与设备监控(BAS)
环境与设备监控(BAS)为一个册概算编制单元,包括全线车站、运营控制中心、车辆段、停车场、主变电站等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BAS)的设备及安装工程费用。按车站、运营控制中心、车辆段、停车场、主变电站分别编制单项概算。
(11)安防及门禁
全线安防及门禁为一个册概算编制单元,包括全线车站、运营控制中心、车辆段、停车场、主变电站等安防与门禁系统的设备及安装工程费用。按车站、运营控制中心、车辆段、停车场、主变电站分别编制单项概算。
(12)自动售检票(AFC)
全线自动售检票系统为一个册概算编制单元,包括全线车站、运营控制中心、车辆段、停车场、等自动售检票(AFC)及清分中心的设备及安装工程费用。
(13)自动扶梯及电梯、站台门
全线车站自动扶梯及电梯、站台门为一个册概算编制单元,按车站分别编制单项概算。
不含运营控制中心(OCC)、车辆段、停车场等房屋电梯工程,其列入相应相应房屋建筑设备及安装工程费用中。
(14)运营控制中心
运营控制中心为一个册概算编制单元,包括运营控制中心的房屋建筑结构、建筑装饰、通风空调与采暖、给排水及消防、动力照明、电梯、中央显示屏以及室外广场、道路、围墙、绿化等工程费用。
(15)车辆段与综合基地
车辆段及停车场分别为一个册概算编制单元,包括场、段内的路基土石方、地基处理、桥涵、房屋建筑、构筑物、道路、围墙、绿化等工程,室内通风空调与采暖、给排水及消防、动力照明、电梯等设备及安装工程,以及室外水、电、采暖、燃气管沟等工程费用。
(16)人防工程
人防工程为一个册概算编制单元,包括全线各设防地下车站、地下区间内所有人防防护设备及安装工程费用。
人防段的土建工程费用,计入相应的车站和区间,按平时人防、战时人防,以车站和区间分别编制单项概算。
(17)前期工程
前期工程为一个册概算编制单元,包括全线范围的土地征用费(购地费)、租用费;建(构)筑物拆迁补偿费(房屋拆迁、构筑物补偿、商业补偿、路面恢复补偿、树木及绿化补偿费等);管线切改(改移、加固及悬吊);交通疏解等费用。按车站、区间、主变电站、运营控制中心、车辆段、停车场分别编制单项概算。
编制单元划分详见附录一 概算文件编制单元划分基本规定表。
4、编制依据
(1)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文件、有关文件及纪要等。
(2)总体设计评审专家意见。
(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
(4)《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2008]57号)。
(5)国家及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有关文件及规定。
(6)初步设计技术接口文件。
(7)初步设计技术要求。
(8)初步设计文件组成与内容。
(9)初步设计文件编制统一规定。
(10)初步设计图纸及工程数量。
5、采用定额。
6、工、料、机单价取定的依据或来源。
7、设备购置费的取定或来源。
8、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的计算方法及依据。
9、建设用地、征地与建(构)筑物拆迁、管线切改、交通疏解等单价的依据。
10、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计算方法及依据。
11、预备费(基本预备费和价差预备费)计算方法及依据。
12、专项费用(建设期投资贷款利息、车辆购置费和铺底流动资金)计算方法及依据。
13、概算总额及技术经济指标。
14、初步设计概算与可研批复估算对照分析。
15、其他有关说明
(1)与本工程同步实施工程(换乘车站,共线区间,共用主变电站、运营控制中心及车辆、停车场等)投资分劈原则及概算,物业开发费用、民用通信费用等,其投资分别单独计列,并为全费用投资(含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建设期投资贷款利息)。
(2)对概算编制过程中需要特别说明的内容加以阐述,如概算编制中存在的问题、未落实的内容(下穿铁路配合费等),以及其他与概算有关但不能在概算表中反映的事项和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三)基本表格(各项目根据设计和建设管理需要,可增加必要的表格)及附件。
1、基本表格主要包括:
(1)总概算表。
(2)综合概算表。
(3)概算与估算对照表。
(4)主要工程数量表。
(5)人工及主要材料单价和数量汇总表。
(6)投资分劈汇总表。
2、附件
包括有关协议、纪要、公文及其有关分析计算资料等。
二、分册概算文件
分册概算文件由封面、扉页、签署页、编制说明、册概算表和单项概算表等组成。
(一)封面、扉页、签署页、目录
封面、扉页、签署页组成:封面有项目名称、第几篇、第几册、编制单位、单位资质证书级别及编号、编制日期、编制地点;扉页在封面的基础上增加企业负责人、企业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署;签署页有编制、审核、审定、专业负责人签署。
目录应按本《办法》有关概算文件的顺序编排。
(二)编制说明
1、工程概况:包括工程范围(土建工程的起讫里程、结构长度等,设备系统工程的系统组成等)、工程规模(土建工程结构形式及主要尺寸、基坑深度、覆土厚度、出入口、风亭设置情况、车站主体面积、出入口通道面积、风道风井面积、出入口上盖面积、风亭面积及车站总建筑面积,系统工程的设备规格型号等)、工法、工筹(工期安排)等。
2、编制范围
分册概算包含的工程范围及内容。
3、编制依据
(1)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文件、有关文件及纪要等。
(2)总体设计评审专家意见。
(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
(4)《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2008]57号)。
(5)国家及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有关文件及规定。
(6)初步设计技术接口文件。
(7)初步设计技术要求。
(8)初步设计文件组成与内容。
(9)初步设计文件编制统一规定。
(10)初步设计图纸及工程数量。
4、采用定额。
5、工、料、机单价取定的依据或来源。
6、设备购置费的取定或来源。
7、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的计算方法及依据。
8、建设用地、征地与建(构)筑物拆迁、管线切改、交通疏解等单价的依据。
9、概算总额及技术经济指标。
10、其他有关问题的说明
(1)与本工程同步实施工程(换乘车站,共线区间,共用主变电站、运营控制中心及车辆、停车场等)投资分劈原则及概算,物业开发费用、民用通信费用等,其投资分别单独计列。
(2)对概算编制过程中需要特别说明的内容加以阐述,如概算编制中存在的问题、未落实的内容(下穿铁路配合费等),以及其他与概算有关但不能在概算表中反映的事项和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三)基本表格(各项目根据设计和建设管理需要,可增加必要的表格)及附件。
1、基本表格主要包括:
(1)册概算表。
(2)建筑工程单项概算表。
(3)安装工程单项概算表。
(4)设备购置费工程单项概算表。
(5)补充单价表。
(6)工程概况表。
(7)主要工程数量表。
(8)人工及主要材料单价和数量汇总表。
(9)投资分劈汇总表。
2、附件
包括有关协议、纪要、公文及其有关分析计算资料等。
第三章 概算编制方法
第一节 概算编制层次
为充分体现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建设管理和投资控制特点,设计概算编制,按分册概算文件和总概算文件两个层次逐步完成。
一、分册概算文件
分册概算文件是具体反映建设项目一个单元建筑物群体工程范围内,或一个专业系统工程范围内,第一部分工程费用及其构成的文件,包括建筑工程单项概算、设备与安装工程单项概算和册概算。
1.建筑工程单项概算是详细反映各工程类别和某些重大、特殊工点的主要概算费用的文件。编制内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
设备与安装工程单项概算是计算需要安装设备的设备费用和安装费用、不需要安装设备的设备费用。
单项概算的编制,应按分册概算文件编制单元范围内划分的各工程类别,结合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工程难易程度及所占投资比重的大小、采用定额的要求分别进行编制。
2.册概算是在分册概算文件编制单元范围内,按“概算章节表”的顺序,将单项概算按章节细目进行汇总编制。
概算文件编制单元划分,主要是依据设计分工和建设管理的需要,本《办法》对此作了基本规定。根据建设项目特点,总体设计单位可补充概算文件编制单元,也可依据项目设计和建设管理的需要,将几个概算文件编制单元合并,或对概算文件编制单元内容进行调整,但都必须在文件编制中给予明确说明。
二、总概算文件
总概算文件是反映整个建设项目的投资规模和投资构成的文件,包括总概算表和综合概算表等表格。
1.总概算表是根据综合概算表,按“概算章节表”顺序,分章进行汇编。
2.综合概算表是按“概算章节表”顺序,将所有册概算表进行汇总编制。
第二节 概算章节划分
概算章节表的作用是将概算费用按不同的工程和费用类别,划分为统一的章、节及细目。概算章节表应体现统一和协调项目各专业概算的编排顺序,反映项目各工程类别编制的内容。概算章、节及细目中各类工程费用的划分,应有利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各项指标的积累和造价信息化管理。
本《办法》按不同工程和费用类别,将概算费用划分为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和专项费用四部分。共 章 节。编制概算应采用统一的章节表,其各章节的细目及内容,见本《办法》附录二“综合概算章节表”(以下简称“章节表”)。
各章名称详见表1。
表1 各章名称表
章 序 | 名 称 | 章 序 | 名 称 | |
第一章 | 车站 | 第十一章 | 给排水与消防 | |
第二章 | 区间 | 第十二章 | 自动售检票 | |
第三章 | 轨道 | 第十三章 | 车站辅助设备 | |
第四章 | 通信 | 第十四章 | 运营控制中心 | |
第五章 | 信号 | 第十五章 | 车辆段与综合基地 | |
第六章 | 供电 | 第十六章 | 人防 | |
第七章 | 综合监控 | 第十七章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
第八章 | 防灾报警、环境与设备监控 | 第十八章 | 预备费 | |
第九章 | 安防及门禁 | 第十九章 | 专项费用 | |
第十章 | 通风、空调与采暖 |
第三节 定额采用与工程费用取费标准
一、定额采用
1.建设项目所在地城市已颁布《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概预算定额》,或《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单位估价表》的省、市,可直接采用当地省、市定额。
2.建设项目所在地没有颁布《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概预算定额》,或《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单位估价表》的省、市,除主变电站和房屋工程外,应采用住建部建标[2008]193号《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或建标[2011]99号《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概算定额》及其建标[2011]159号《城市轨道交通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标准编制规则》。
3.主变电站工程采用电力行业相应定额。
4.房屋建筑和装饰工程采用建设项目所在地省、市定额。
编制概算时,定额中缺项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或采用定额中的施工条件等与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的同类工程定额,在消耗量上存在较大差异时,应按定额编制原则,调查、收集有关资料,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补充单价分析,并随概算文件一并送审。
二、工程费用取费标准
工程费用取费标准,采用与定额配套的费用定额。
第四节 概算费用种类
概算费用按投资构成划分,分属下列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 工程费用
工程费用包括:
1.建筑工程费:是指建设工程涉及范围内的车站、区间、轨道、房屋建筑等建筑物、构筑物、场地平整、道路、室外管道铺设、大型土石方工程费用等。
2.安装工程费:是指主要生产、辅助生产、公用工程等单项工程中需要安装的机械设备、电器设备、专用设备、仪器仪表等的安装及配件工程费用,与设备相连的工作台、梯子、栏杆等设施的装设工程费用,附属于被安装设备的管线敷设、绝缘、防腐、刷油、保温、调整和试验工程费用,工艺、供热、供水等各种管道、配件、闸门和供电外线安装等工程费用,为测定安装工程质量,对单台设备进行单机试运转、对系统设备进行系统联动无负荷试运转工作的调试费,以及其他采用安装工程定额的费用统称安装工程费。如:通信、信号、供电、综合监控、防灾报警、环境与设备监控、安防及门禁、通风、空调与采暖、给排水与消防、自动售检票、车站辅助设备、运营控制中心、车辆段与综合基地、人防工程等采用安装工程定额的费用。
3.设备购置费:是指为建设工程项目购置或自制的达到国定资产标准的设备、工具、器具的费用。由多种材料或经加工为零部件,并按各自用途组成的具有功能、容量、动能传递或转换的机器、容量、成套装置成为设备。设备可分为标准设备和非标准设备;按安装方法又可分为需要安装和不需要安装的设备。构成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包括备品备件),虽低于固定资产标准,但属于设计明确列入设备清单的均为设备。
设备应包括本体及附带的配件、备件,附属于设备本体制作成型的梯子、平台、栏杆、管道,以及附属于设备本体的油类、化学药品等;还包括各种计量器、仪表及自动化控制装置、实验室内的仪器及属于设备本体部分的仪器仪表等。
设备购置费以设备原价加设备运杂费计算。
第二部分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是指从工程筹建起到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止的整个建设期间,除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和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用以外的,为保证工程建设顺利完成和交付使用后,能够正常发挥效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如:建设用地费、场地准备及建设单位临时设施费、建设管理费、研究试验费、可行性研究费、环境影响评价费、劳动安全卫生评价费、勘察设计费、引进技术和引进设备其他费、生产准备及开办费、联合试运转费、专利及专有技术使用费、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费、配合辅助工程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三部分 预备费
预备费包括基本预备费和价差预备费。基本预备费是指针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难以预料的支出而事先预留的费用;价差预备费是指为在建设期内利率、汇率或价格等因素的变化而预留的可能增加的费用。
第四部分 专项费用
专项费用包括车辆购置费、建设期投资贷款利息和铺底流动资金。
第四节 概算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程序
一、概算费用项目组成
建设项目总概算是为完成工程项目建设并达到使用要求或生产条件,从筹建到竣工验收以及试运行结束的整个建设期内预计或实际投入的全部费用总和。建设项目概算费用项目组成见图一。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根据住建部、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现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按两种不同的形式划分,即按费用构成要素划分和按造价形成划分,其具体构成见图二。
二、建筑安装工程单项概算计算程序
住房城乡建设部建标[2011]159号文“关于印发《城市轨道交通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标准编制规则》的通知”中,制定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取费程序,作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编制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费用标准时参考。
(一)以直接工程费为计算基础的取费程序(见表2)
表2 以直接工程费为计算基础的取费程序表
序号 | 费 用 项 目 | 计 算 公 式 |
1 | 直接工程费 | 1.1+1.2+1.3 |
1.1 | 人工费 | ∑工程量×定额人工消耗量×编制期人工单价 |
1.2 | 材料费 | ∑工程量×定额材料消耗量×编制期人工单价 |
1.3 | 机械费 | ∑工程量×定额机械台班消耗量×编制期机械台班单价 |
2 | 措施费(一) | 1×措施费费率 |
2.1 | 其中:人工费 | 按有关规定计算 |
3 | 措施费(二) | ∑工程量×定额工、料、机消耗量×编制期价格 |
3.1 | 其中:人工费 | ∑工程量×定额人工消耗量×编制期人工单价 |
4 | 直接费 | 1+2+3 |
5 | 企业管理费 | 4×企业管理费费率 |
6 | 利润 | (4+5)×利润率 |
7 | 规费 | 7.1+7.2 |
7.1 | 社会保险费 | (1.1+2.1+3.1) ×规费费率 |
7.2 | 工程排污费及其他 | 按各地政府规定标准计算 |
8 | 税金 | (4+5+6+7) ×税率 |
9 | 工程造价 | 4+5+6+7+8 |
(二)以人工费加机械费为计算基础的取费程序(见表3)
表3 以人工费加机械费为计算基础的取费程序表
序号 | 费 用 项 目 | 计 算 公 式 |
1 | 直接工程费 | 1.1+1.2+1.3 |
1.1 | 人工费 | ∑工程量×定额人工消耗量×编制期人工单价 |
1.2 | 材料费 | ∑工程量×定额材料消耗量×编制期人工单价 |
1.3 | 机械费 | ∑工程量×定额机械台班消耗量×编制期机械台班单价 |
2 | 措施费(一) | (1.1+1.3)×措施费费率 |
2.1 | 其中:人工费 | 按有关规定计算 |
2.2 | 机械费 | 按有关规定计算 |
3 | 措施费(二) | ∑工程量×定额工、料、机消耗量×编制期价格 |
3.1 | 其中:人工费 | ∑工程量×定额人工消耗量×编制期人工单价 |
3.2 | 机械费 | ∑工程量×定额机械台班消耗量×编制期机械台班单价 |
4 | 直接费 | 1+2+3 |
5 | 企业管理费 | (1.1+1.3+2.1+2.2+3.1+3.2)×企业管理费费率 |
6 | 利润 | (1.1+1.3+2.1+2.2+3.1+3.2)×利润率 |
7 | 规费 | 7.1+7.2 |
7.1 | 社会保险费 | (1.1+2.1+3.1) ×规费费率 |
7.2 | 工程排污费及其他 | 按各地政府规定标准计算 |
8 | 税金 | (4+5+6+7) ×税率 |
9 | 工程造价 | 4+5+6+7+8 |
(三)以人工费为计算基础的取费程序(见表4)
表4 以人工费加机械费为计算基础的取费程序表
序号 | 费 用 项 目 | 计 算 公 式 |
1 | 直接工程费 | 1.1+1.2+1.3 |
1.1 | 人工费 | ∑工程量×定额人工消耗量×编制期人工单价 |
1.2 | 材料费 | ∑工程量×定额材料消耗量×编制期人工单价 |
1.3 | 机械费 | ∑工程量×定额机械台班消耗量×编制期机械台班单价 |
2 | 措施费(一) | 1.1×措施费费率 |
2.1 | 其中:人工费 | 按有关规定计算 |
3 | 措施费(二) | ∑工程量×定额工、料、机消耗量×编制期价格 |
3.1 | 其中:人工费 | ∑工程量×定额人工消耗量×编制期人工单价 |
4 | 直接费 | 1+2+3 |
5 | 企业管理费 | (1.1+2.1+3.1)×企业管理费费率 |
6 | 利润 | (1.1+2.1+3.1)×利润率 |
7 | 规费 | 7.1+7.2 |
7.1 | 社会保险费 | (1.1+2.1+3.1) ×规费费率 |
7.2 | 工程排污费及其他 | 按各地政府规定标准计算 |
8 | 税金 | (4+5+6+7) ×税率 |
9 | 工程造价 | 4+5+6+7+8 |
三、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费用参考费率
住房城乡建设部建标[2011]159号文“关于印发《城市轨道交通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标准编制规则》的通知”中,制定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费用参考费率,作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编制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费用标准、测定费率时参考。
(一)以直接工程费为计算基础的措施费参考费率(见表5)
表5 以直接工程费为计算基础的措施费参考费率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以直接工程费为计算基础(%) | ||||
地上
工程 |
地下
明挖工程 |
地下
暗挖工程 |
盾构
工程 |
轨道
工程 |
||
1 | 安全文明施工费 | 2.94~4.30 | 2.62~4.25 | 2.64~3.90 | 1.75~3.90 | 1.65~3.90 |
其中:
(1)环境保护费 |
1.53~2.10 | 1.40~2.25 | 1.54~2.00 | 1.29~2.00 | 1.05~2.00 | |
(2)文明施工费 | ||||||
(3)安全施工费 | ||||||
(4)临时设施费 | 1.10~2.20 | 1.10~2.00 | 1.10~1.90 | 0.80~1.90 | 0.40~1.90 | |
2 | 夜间施工增加费 | 0.10~0.23 | 0.10~0.20 | 0.15~0.28 | 0.10~0.20 | 0.10~0.20 |
3 | 二次搬运费 | 0.10~0.20 | 0.10~0.25 | 0.18~0.30 | 0.10~0.33 | 0.10~0.20 |
4 | 雨季施工增加费 | 0.10~0.30 | 0.07~0.25 | 0.05~0.25 | 0.10~0.25 | 0.07~0.25 |
5 |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 0.08~0.20 | 0.02~0.10 | 0.02~0.10 | 0.02~0.10 | 0.02~0.21 |
6 | 合计(综合费率) | 3.75~4.89 | 3.41~4.79 | 3.51~4.49 | 2.48~4.36 | 2.09~4.49 |
(二)以人工费为计算基础的措施费参考费率(见表6)
表6 以人工费为计算基础的措施费参考费率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以人工费为计算基础(%) | |||
通信、信号
工程 |
供电工程 | 智能与控制 系统工程 | 机电
工程 |
||
1 | 安全文明施工费 | 10.39~22.59 | 11.40~22.59 | 12.50~23.00 | 12.50~23.00 |
其中:
(1)环境保护费 |
6.55~10.59 | 7.32~10.10 | 7.65~10.80 | 7.65~10.80 | |
(2)文明施工费 | |||||
(3)安全施工费 | |||||
(4)临时设施费 | 3.84~12.98 | 4.08~12.98 | 4.85~12.98 | 4.85~12.98 | |
2 | 夜间施工费 | 0.90~1.61 | 0.82~1.37 | 0.90~1.37 | 0.90~1.37 |
3 | 二次搬运费 | 0.16~2.65 | 0.46~2.65 | 0.40~2.65 | 0.40~2.65 |
4 | 雨季施工增加费 | 0.50~0.70 | 0.50~0.80 | 0.50~0.70 | 0.50~0.65 |
5 |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 0.10~1.20 | 0.10~1.50 | 0.10~1.80 | 0.10~1.80 |
6 | 合计(综合费率) | 13.00~27.30 | 14.13~27.70 | 14.94~28.70 | 14.99~28.70 |
(三)企业管理费参考费率(见表7)
表7 企业管理费参考费率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以直接费为计算基础(%) | 以人工费为计算基础(%) |
1 | 地上工程 | 6.69~8.25 | |
2 | 地下明挖工程 | 6.75~7.55 | |
3 | 地下暗挖工程 | 6.80~7.90 | |
4 | 盾构工程 | 5.38~7.64 | |
5 | 轨道工程 | 4.50~6.97 | |
6 | 通信、信号工程 | 30.00~42.70 | |
7 | 供电工程 | 31.00~44.00 | |
8 | 智能与控制 系统工程 | 31.00~46.40 | |
9 | 机电工程 | 31.00~46.40 |
(四)规费参考费率(见表8)
表8 规费参考费率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以人工费为计算基础(%) |
1 | 土建与轨道工程 | 18.31~39.42 |
2 | 安装工程 | 10.53~39.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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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建设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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