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指南
一、为有效指导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工作,科学评价质量安全管理现状,推动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施工图审查、第三方监测、检测等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和相关责任,提升检查工作标准化水平,制定本指南。
二、本指南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规制度、标准规范制定。
三、本指南主要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主体以及施工图审查、第三方监测、检测等单位开展质量安全自查工作。也可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单位对各参建单位实施履约管理及评价等工作,以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开展质量安全检查工作。
四、本指南由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第三方监测单位、质量检测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等8个方面的检查评分表组成,详见附表1~10。
五、 检查评分表主要包括检查项目、检查内容与评分标准、标准分数、扣减分数、实得分数、合计分数、评价意见等内容。
六、 检查评分表的评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检查评分表满分为100分,得分应为按规定检查项目实得分数之和。
(二)检查项目实得分数不出现负值,各检查项目扣减分数不超过该项标准分数。
(三)如遇有缺项,可按下列公式计算得分:
(四)多人对同一工程项目检查时,取算术平均值作为最终得分。
七、检查评定等级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一)合计得分在80分(含80分)以上,评定为优良;
(二)合计得分在70分(含70分)至80分,评定为合格;
(三)合计得分不足70分,评定为不合格。
八、 受检单位存在严重违反基本建设程序,资质资格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可直接评定为不合格。
九、检查评定等级为不合格时,受检(自检)单位必须限期整改为合格。
十、 检查发现有质量安全隐患的,受检(自检)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十一、 本指南应当与相关标准规范配套使用。
目 录
附表1 建设单位质量安全检查评分表1-8
附表2勘察单位质量安全检查评分表 9-13
附表3 设计单位质量安全检查评分表14-19
附表4 监理单位质量安全检查评分表20-24
附表5 施工单位安全检查评分汇总表25
附表5.1安全管理检查评分表26-29
附表5.2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表30-33
附表5.3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检查评分表34-35
附表5.4碗扣式钢管脚手架检查评分表36-37
附表5.5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检查评分表38-39
附表5.6满堂式脚手架检查评分表40-41
附表5.7 模架工程安全检查评分表42-44
附表5.8 施工用电安全检查评分表45-48
附表5.9 安全防护检查评分表49-51
附表5.10 塔吊安全检查评分表52-54
附表5.11龙门吊安全检查评分表55-57
附表5.12 物料提升机检查评分表58-60
附表5.13 起重吊装安全检查评分表61-63
附表5.14 施工机具安全检查评分表64-66
附表5.15基坑支护安全检查评分表67-69
附表5.16 盾构法/TBM隧道施工安全检查评分表70-73
附表5.17 矿山法隧道施工安全检查评分表74-77
附表5.18 轨行区施工安全检查评分表78-79
附表5.19 特殊气候施工安全检查评分表80-81
附表5.20人工挖孔安全检查评分表82-83
附表5.21 架桥机作业安全检查评分表84
附表6.1 质量管理检查评分表86-88
附表6.2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查评分表89-92
附表6.3明挖法施工质量检查评分表93-94
附表6.4 矿山法施工质量检查评分表95-96
附表6.5 盾构法/TBM施工质量检查评分表97-99
附表6.6 路基与高架桥施工质量检查评分表100-101
附表6.7 装饰装修质量检查评分表102-105
附表6.8 设备安装质量检查评分表106-110
附表6.9 轨道工程质量检查评分表111-113
附表7 第三方监测单位质量安全检查评分表114-116
附表8 质量检测单位质量安全检查评分表117-118
附表9 施工图审查机构质量安全检查评分表(详细勘察文件)119-120
附表10 施工图审查机构质量安全检查评分表(施工图设计文件)12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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