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建筑业企业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实施智慧审批试点方案
建办市函[2016]1100号
为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作部署,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互联网+政务服务”,进一步推动安徽省建筑市场监管综合试点工作,实现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智慧审批,企业资质可自动获得”,更好地服务企业和建筑业发展,现结合安徽省实际,制定《安徽省建筑业企业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实施智慧审批试点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试点原则
(一)指导思想。按照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要求,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优化审批流程,创新服务方式,推进数据共享,提高政府服务效率和透明度,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转职能、提效能、强动能,最大程度利企便民,让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着力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优良的政务服务环境。
(二)试点原则。
1.坚持问题导向。从解决企业反映的审批难、流程繁、效率低等问题出发,简化优化审批流程,根除资质审批过程中存在的对审批要件“审批的人不知道,知道的人不审批”和“多层级、多部门、多人审批”等弊病。推行阳光审批,“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遏制“打招呼、说情风”,杜绝灰色审批、“暗箱”操作,让企业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高效。
2.坚持数据至上。在安徽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四库一平台)既有大数据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数据共享,推进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信用安徽平台的互联互通,实现与工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间信息数据的共享,形成跨层级、跨地域、跨行业、跨部门的公共数据资源。依托“真实、完整、即时、安全”的大数据,实现资质智慧审批。
3.坚持程序硬约束。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实行标准化、智能化审批,做到行政审批过程合法依规、具有可追溯性。将企业资质各项标准、规定嵌入到审批系统中,实现程序上的硬约束。
4.坚持信用管理。进一步推进信用体系建设,落实《安徽省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建立企业信用与行政审批联动机制。对信用好的企业实行褒奖激励,开通审批绿色通道。对有违法行为和严重失信的企业实行惩戒,企业资质予以限制。
二、试点范围
安徽省负责审批的建筑业企业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包括首次申请、升级、增项、延续等)。
三、试点内容及实现方法
(一)试点内容。以“智慧审批,企业资质可自动获得”为目标,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和大数据,通过量化审批标准,实行“机器换人”,推进企业资质智慧提示、智慧审批、智慧监管和智慧运用,自动生成加盖电子印章的电子证书,实现全程电子化申报和智慧化办理,变“群众跑腿”为“数据跑路”,变“群众来回跑”为“系统协同办”,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办理资质无需提交申报材料,无需窗口受理,无需人员审批,无需发放纸质证书,无需纸质存档。
(二)实现方法。审批系统自动获取安徽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企业库、人员库、项目库和信用库)数据,通过系统运算,与设定的各类资质标准进行智能比对,自动判断生成结果。符合条件的,系统自动生成企业资质信息和加盖电子印章的网上电子资质证书,企业需要可随时网上下载打印。系统审批数据同步推送到省政务服务中心办件管理系统,并形成资质电子档案留存备查。
四、试点时间安排
2016年12月出台《安徽省建筑业企业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实施智慧审批试点方案》配套实施文件,公布办事指南,建筑业企业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全面实行自动审批。
五、其他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筑业企业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实施智慧审批是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项重要的创新举措,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部署,加强宣传引导,切实抓好落实,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
(二)全面推进智慧审批。及时总结试点工作成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全面推进资质审批改革,2017年安徽省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实现智慧审批全覆盖。
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你厅《关于开展安徽省建筑业企业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智慧审批试点的请示》(建市[2016]268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厅建筑业企业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审批改革试点方案。
请你厅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工作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做好试点工作,为推进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改革积累经验。试点工作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联系。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6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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