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农村生活垃圾分类6项制度
一、可利用物统一回收制度
以县(市)为单位,由政府确定一家有实力、有条件、有信誉的回收企业,对目前微利甚至亏本的可利用物进行兜底回收,政府给予适当的资金补助。回收企业根据各乡镇区域村庄分布、回收量等情况,合理规划回收线路,确定回收周期,建立定时和预约进点回收制度。除此之外,农户和村保洁员分拣出的可利用物也可自行变卖。
二、分类工作分级考核制度
一是市对县的考核。将垃圾分类工作列入美丽乡村考核、生态县(市)考核、新农村建设考核及党政领导班子年度考核。二是县市区对乡镇的考核。成立垃圾分类考核小组,依据“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实施细则(试行)”,对垃圾分类工作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基础设施维护使用和管理、宣传发动、村民无投诉、媒体无负面曝光等进行全面考核。每月组织一次暗访,将督查成绩按村镇分别排序通报各乡镇,并将乡镇排名的前10名的行政村和后10名的行政村在相关媒体公布。三是乡镇对村考核评比制度。乡镇成立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评小组,并制定本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评比细则。每周对垃圾分类工作组织结构、农户垃圾分类、设施管理、宣传发动等方面进行检查评比。镇考评组通过明查暗访,对各村的垃圾分类情况打分,根据得分情况将所有行政村分成绿、黄、红三类。对红牌村在全镇范围内通报批评,扣除红牌村的书记、主任的年度绩效考核奖200元,对两次红牌的村书记、主任,镇党委进行诫免谈话,连续3次红牌村的给予组织处理。
三、垃圾保洁员(分拣员)评优制度(镇级)
成立垃圾保洁员(分拣员)评优小组,成员由1名乡镇干部和1名村民代表或德高望重的老干部组成。每周对垃圾保洁员(分拣员)在垃圾两次分拣、分类运输、堆肥房分类、堆肥房的卫生管理、垃圾车的运行维护等方面的工作组织评比。每月评出10-20%的垃圾分类先进分拣员,对先进分拣员给予奖励,奖励资金从镇垃圾分类专项资金中列支。
四、垃圾收费制度(村级)
每人每年向村集体交纳保洁费10-30元,具体标准由行政村确定,村党员代表大会通过,并写入村规民约,困难户、低保户免收,收取的保洁费用于垃圾分类奖励开支,并做到专款专用。
五、环境卫生“荣辱榜”制度(村级)
设立垃圾分类“荣辱榜”,对农户垃圾源头分类、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门内达标,乱堆乱放、陈年垃圾、污水排放、畜禽放养等方面,由村干部、村民代表及有一定威望的老党员、老干部进行打分评比,每月每村评出先进户3-10户、促进户3-5户,每周检查,每月在村显著位置上张榜公布。对获得表扬的农户给予每户每次10-15元的物质奖励,费用从财政专项经费中列支。
六、网格化管理制度(村级)
开展“镇、村、片、组、户”五级联创为内容的网格化管理制度。镇成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织专项考核,各行政村由“联村干部、书记、主任、村监委主任”为总负责人,每个行政村为1个网格单元,1个网格单元因地制宜划分若干区块,村两委和村监会成员为各区块负责人,每个区块下设若干网格小组,每个网格小组由1-2个村民小组或若干农户组成。以村书记为网格单元负责人;村两委和村监委主要领导为网格区块负责人,分块包干相应区域的垃圾分类工作;党支部委员、村委委员和村监会成员为各网格小组组长,对网格小组的垃圾分类工作负责;所有党员、妇女代表按照就近、方便、区域化管理的原则,纳入网格小组,每个党员、妇女代表分别联系3-5户农户,负责垃圾分类政策宣传、工作指导、巡查监视和考核评比工作。在明显位置进行公示挂牌,牌上注明网格化结构和干部姓名、联系电话、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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