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配式整体厨房 assembled integral kitchen
由厨房结构、厨房家具、厨房设备和厨房设施进行整体布置设计而系统搭配而组合成的一种新型厨房形式,以下简称厨房。
部品 component
由基本建筑材料、产品、配件等通过模数协调组合、工厂化加工,作为系统集成和技术配套整体的部件,可在施工现场进行组装;为建筑中的某一单元且满足该部位规定的一项或者几项功能要求。
厨房设备 equipment for kitchen
与厨房结构或管线相连接,用于炊事的商品化供应的机具。
厨房设施 facility for kitchen
进行炊事行为时使用的水、电、燃气、暖气与通风、电视与电话等管线及表具。
厨房家具 furniture for kitchen
厨房中用于膳食制作和物品储放的厨柜。
底座高度 height of plinth recess
地面与厨房家具底板下缘之间的垂直距离。
延伸阅读
部品部件
4.1 一般规定
4.1.1 柜体宜使用人造板材料,台面板宜选用人造板、天然石、人造石等材料;人造石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人造玛瑙及人造大理石卫生洁具》JC/T 644的规定。
4.1.2 产品使用的木材,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T 3324中的规定。
4.1.3 产品使用的各种覆面材料、五金件、管线、厨柜专用配件等均应符合相关标准或图样及技术文件的要求。
4.1.4 装配式整体厨房部品和部品体系应采用标准化、模数化、通用化的工艺设计,满足制造工厂化、施工装配化的要求,并执行优化参数、公差配合和接口技术等有关规定,以提高其互换性和通用性。
【条文说明】模数是装配式整体厨房标准化、产业化的基础,是厨房与建筑一体化的核心。模数是协调的目的是使建筑空间与整体厨房的装配相吻合,使橱柜单元及电器单元具有配套性、通用性、互换性,是橱柜单元及电器单元装入、重组、更换的最基本保证。
4.1.5 部品体系宜实现以集成化为特征的成套供应。
【条文说明】部品的成套供应有利于标准化设计和生产量化,这能使得厨房的设计更加美观大方,同时降低生产成本减少原料浪费,为装配式整体厨房的快速发展提供给了契机。
4.1.6 部品体系应满足安全、经济、节能、环保要求。
4.2.1 人造板台面和柜体表面应光滑,光泽良好,无凹陷、鼓泡、压痕、麻点、裂痕、划伤和磕碰伤等缺陷,同一色号的不同柜体的颜色应无明显差异。
4.2.2 大理石台面不得有隐伤、风化等缺陷,表面应平整、无棱角,磨光面不应有划痕,不应有直径大于2mm的砂眼。
4.2.3 玻璃门板、隔板不应有裂纹、缺损、气泡、划伤、砂粒、疙瘩和麻点等缺陷。无框玻璃门周边应磨边处理,玻璃厚度不应小于5mm,且厚薄应均匀,玻璃与柜的链接应牢固。
4.2.4 电镀件镀层应均匀,不应有麻点、脱皮、白雾、泛黄、黑斑、烧焦、露底、龟裂、锈蚀等缺陷,外表面应光泽均匀,抛光面应圆滑,不应有毛刺、划痕和磕碰伤等。
4.2.5 焊接部位应牢固,焊缝均匀,结合部位无飞溅和未焊透、裂纹等缺陷。转篮、拉篮等产品表面应平整,无焊接变形,钢丝间隔均匀,端部等高,无毛刺和锐棱。
4.2.6 喷涂件的表面组织细密,涂层牢固、光滑均匀,色泽一致。不应有流痕、露底、皱纹和脱落等缺陷。
4.2.7 金属合金件应光滑、平整、细密,不应有裂纹、起皮、腐蚀斑点、氧化膜脱落、毛刺、黑色斑点和着色不均等缺陷。装饰面上不应有气泡、压坑、碰伤和划伤等缺陷。
4.2.8 塑料件产品表面应光滑、细密、平整,无气泡、裂痕、斑痕、划痕、凹陷、缩孔、堆色和色泽不均、分界变色线等缺陷,颜色均匀一致并符合图样的规定。
4.2.9 柜体外形宽、深、高的极限偏差应在±1mm内,台面板两对角线长度之差不得超过3mm。
【条文说明】柜体的尺寸对装配式整体厨房安装之后的整体外观效果以及使用质量都有直接影响,特别是质量方面,柜体尺寸过大则导致无法按照原有设计对橱柜进行安装,尺寸过小则会使柜体与柜体之间缝隙过大影响整体外观,严重者还会导致渗漏。
4.2.10 柜体板件的形状和位置公差以及理化性能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
4.2.11 铰链的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打开角度不应小于95°,开闭时不应有卡死或出现摩擦声;
2 前后、左右、上下可调范围不应超过2mm。
4.2.12 滑轨的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滑轨各连接件应连接牢固,在额承重条件下,无明显摩擦声和卡滞现象,滑轨滑动顺畅;
2 镀锌、烤漆处理的滑轨应分别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金属及其他无机覆盖层 钢铁上经过处理的锌电镀层》GB/T 9799的规定;
3 喷塑处理的滑轨,喷塑层厚度不应小于0.1mm。
4.2.13 拉手的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安装孔距宜为32mm的整数倍;
2 盐浴和酸浴试验后,直径小于1.5mm的斑点数不应大于8个。
4.2.14 水嘴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陶瓷片密封水嘴》GB/T 18145的规定。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