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ading
0

装配式整体厨房建筑设计一般规定和管线设计方法

5.1  一般规定

5.1.1  厨房设计应符合标准化、模数化,模数协调中的基本尺寸单位,其数值为100mm,符号为M,即1M等于100mm。空间尺寸应为装修后的净尺寸。

5.1.2  厨房部品部件设计应符合模数协调要求,允许采用分模数M/2(50mm),并利于工业化生产和工程交付现场组装。厨房电器净模尺寸为-5mm。

5.1.3  厨房的室内净高不应小于2.20m。

【条文说明】根据现行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的相关规定,厨房、卫生间的室内净高不应小于2.20m。厨房、卫生间内排水横管下表面与楼面、地面净距不得小于1.90m,且不得影响门、窗扇开启。

5.1.4  厨房门窗位置、尺寸和开启方式不应妨碍厨房设施、设备和家具的安装与使用。

5.1.5  厨房设计在满足近期使用要求的同时,应兼顾今后改造,并应为相关设备预留合理的安装位置。

5.1.6  厨房家具的布置形式宜分为单排型、双排型、L型、U型和岛台型。

【条文说明】

1 单排型的厨房设计

将食物储存区、洗涤区、准备区、烹饪区、成品区等按照直线一字排开,通常适用于面积不大、宽度比较狭窄的厨房。

其特点是:动线单纯,只需左右移动便能到达各个功能区域。

面积:约5m2-6m2

2 双排型的厨房设计

将工作区安排在两条平行线上。在工作区域和中心的分配上,经常将洗涤区和准备区安排在一起,而烹调区通常单独设计,餐桌可根据房间大小等实际情况合理布置。

面积:约8m2-12m2

3  L型的厨房设计

将橱柜从某一个墙角双向展开形成L型,这种配置比较简单经济,能够节省空间。

面积:约7m2-10m2

4 “U”字型的厨房设计

将橱柜分三面设计,所需空间较大,但中央动线不会受到干扰。适合较大的厨房。

面积:大于10m2

5 岛台型的厨房设计

将橱柜的某一部分设计成像岛屿一样与其它部分分开,通常岛屿部分设计成洗涤区或烹饪区,或者两者兼有,同时与其它各功能区均可就近使用。

面积:大于10m2

5.1.7  厨房应具备储藏、洗涤、加工、烹调4种基本的功能。

【条文说明】装配式整体厨房的功能分区设计和功能区的标准模块设计,可以根据厨房的面积大小和人口使用情况匹配出合理的功能区配置。

储藏区:分为预备原料储存区、烹调器具与碗碟储存区。

洗涤区:水槽部分,提供原料的洗涤以及烹调器具与碗碟洗涤。

加工区:对食物进行加工的区域。

烹调区:灶台部分,配有各种厨具、炊具和调味品,烹调延伸区还有微波炉和烤箱等。

5.1.8  安装厨房设备的墙体,其强度应满足厨房设备和部品的安装要求,同时应兼顾厨房空间的可变性要求。

5.1.9  厨房内各种管线接口设计应定尺定位。

5.1.10  厨房的设计应根据橱柜和厨房设备以及给水排水、燃气管道、供暖通风管道、电器设备管线的布置,设置集中管线区。

【条文说明】厨房中一般应集中布置管线井,设立水平管线区,将水平管线区设在橱柜台案下。目前的设计集中管线井在楼梯间内,内设电表和热力表等,以保证户外抄表方便。从安全性出发,电气管井应独立或有间隔的措施,排风系统宜用变压式风道。

5.1.11  厨房所用材料应采用防潮、防污、耐擦洗材料。

5.1.12  选用符合环保要求,有益于人体健康的材料、部品和家具。宜采用取得国家环境标志或通过绿色建材认定的材料、部品和家具。

5.1.13  厨房设计应根据人体工程学原理,合理布置操作流线。

【条文说明】各种功能配件的选用,柜体各部件合理摆放,不冲突。为物品找到合适的收纳位置,再进行正确的收纳设计。科学合理的工况设计、环保耐用的橱柜材料。冰箱不宜和水槽太近,避免冰箱漏电。

5.2  管线设计

5.2.1  厨房设计宜按三表出户的原则将管道井设计在阳台或过道,入户横向管道宜入墙并在正确的位置接出。必须入户明装横向管道的应布置在地柜后侧,竖向管道应布置在临近设备使用处的墙角,距离内墙应小于100mm。

5.2.2  设施管线的设置位置应有利于厨房电器合理布局和接管。厨房内管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有压力管道让无压力管道;

2  管径小管道让管径大管道;

3  电气管线、水管让风管。

【条文说明】厨房室内的风管布置要遵循“最短”原则,少用弯头,特别是大角度弯头。这种布管方式与空调的“横竖整齐”有所不同,目的是确保排油烟效果,还可节省投资。烟罩之上的集气管的主出口首选烟罩的中部位置。 新风管和排风管穿越于房间隔墙处均设消声器。厨房的排风管应避免过长的水平风道,否则不利于烟气的迅速排出,影响排风效果,通常排风管最远距离不超过15m。

5.2.3  厨房电气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电气线路应采用符合安全和防火要求的敷设方式配线,电气管线应采用穿管暗埋敷设方式配线。导线应采用铜芯绝缘线,分支回路截面不应于2.5 mm2,地线线径不得小于相线线径;

2  厨房的电气线路宜沿吊顶敷设,在电器位置垂直向下暗埋;

3  厨房插座应设置独立回路;

4  安装在1.80m及以下的插座均应采用安全型插座,三线插座应可靠接地;

5  厨房内布置排油烟机、电磁灶、排风机、消毒柜、微波炉、蒸箱、烤箱、热水器、洗碗机、冰箱等厨房位置,应独立预留专用单相三线插座各一个;

6  除专用插座外厨房还应预留防溅水型一个单相三线和一个单相两线的插座两组;

7  嵌入式厨房电器的专用电源插座,应有足够的空间方便电源插头的拔插。

5.2.4  厨房电器电源插座高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地柜内电源插座高度为300mm;

2  台面上部(或高柜内嵌入电器)插座高度为1200mm;

3  吊柜内电源插座高度为2000mm;

4  吊顶外电源插座高度宜为2400mm。

【条文说明】厨房应根据建筑装修的布置,在不同的位置、高度设置多处电源插座以满足抽油烟机、消毒柜、微波炉、电饭煲、电热水器、电冰箱等多种电炊具设备的需要。参考灶台、操作台、案台、洗菜台布置选取最佳位置设置抽油烟机插座。电热水器应选用16A带开关三线插座,注意不要将插座设在电热器上方。其他电炊具电源插座在吊柜下方或操作台上方之间,不同位置、不同高度设置,插座应带电源指示灯和开关。厨房内设置电冰箱时应设专用插座。

5.2.5  弱电系统及智能家居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预埋穿线管及出线底盒;

2  强电、弱电线路宜采用独立的布线系统,便于维护、更新、使用。

5.2.6  给水管设计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进入住户的给水管道,在通向厨房的给水管道上宜增设控制阀门。

2  厨房内给水管道应沿地面敷设,在用水点或排水点正下方沿墙垂直暗埋;采用明设时,管中心距地面和墙面不应大于80 mm。

3  热水器水管应预埋至热水器正下方高出地面1.2m-1.4m,左边为热水管,右边为冷水管,冷热水管间距宜为200mm -250mm。

4  冷热水给水管接口处应安装角阀,高度宜为500mm。

条文说明沿地面铺设可避免横向明装或暗埋敷设影响墙体。冷热水管安装平行间距不应小于20mm。当冷热水供水系统采用分水器供水时,应用半柔性管材连接;当采用分别控制时,冷、热水水阀上应有明显标识;

5.2.7  排水管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厨房的排水立管应单独设置;排水量最大的排水点宜靠近排水立管;

2  热水器、洗碗机安装位置应设地漏,地漏及连接的排水管道应能承受90℃的热水;

3  热水器泄压阀排水应导流至排水口;

横支管转弯时应采用45°弯头组合完成,隐蔽工程内的管道与管件之间,不得采用橡胶密封联接,横支管上不得设置存水弯;

立管的三通接口中心距地面完成面的高度,不得大于300mm;

6  厨房洗涤槽的排水管接口,宜距地面完成面400mm-500mm之间,且伸出墙面完成面150mm以上,并且高于主横支管中心100mm以上;

7  同层排水管道走线不应跨过门或交通路线,一般宜结合橱柜靠墙布置,管线需进入后墙;

8  厨房排水管道采用PVC管材、管件时,如需加长时要避免出现S状,且端部留有不小于60mm长的直管。

【条文说明】厨房中,为适应成套厨柜和厨房电器的配置;管道的隐蔽常用三种方式。一种是在厨柜背后预留0.1m的竖向管道区,将排水管由上至下沿墙敷设,并在厨柜背板的相应部分开设阀门和清通口所需的检查门。第二种是在厨柜与楼板之间留O.05-0.1m的净空敷设管道,适用于洗涤池离排水干管距离近,排水支管坡降小的情况。如选用铝塑复合管等新型管材,则可将给水管、热水管敷设在地面面层中,埋地部分没有管接头。这种作法因有竖向支管穿过厨柜,影响一定的储物空间。第三种是洗涤池排水管在柜内,给水管和热水管沿墙上沿敷设,用吊顶或吊柜板方式隐蔽,竖向支管剔墙敷设。同样达到整洁、美观、可维修的目的。燃气管和燃气表的布置要按照规范的规定,并兼顾装修方便。

5.2.8  排水接口宜采用下列墙面方式(图5.2.8)。

图5.2.8排水接口墙面方式

5.2.9  橱柜给水排水及末端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给水、排水及水表接驳管、水表等位置应控制在水盆柜内,以避免管路影响其他柜体内的使用功能;

2  冷热水表在保证必要的安装距离基础上应靠边安装,最大限度的利用水盆柜的使用空间;

3  分集水器及电源设置在独立柜体内,燃气立管及燃气阀设置于单独柜体内。

5.2.10  厨房给排水管宜靠墙角集中放置。当靠近公用排气道设置管井或明装管道时,不应设置在烟道朝向油烟机的一侧。

【条文说明】给排水管道如在烟道朝向油烟机一侧,阻挡烟道开口,导致油烟机排烟管无法安装。

5.2.11  燃气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和《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94的规定外,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户内燃气立管应设置在有自然通风的厨房或与厨房相连的阳台内,且宜明装设置,不得设置在通风排气竖井内。

2  使用燃气的厨房,每套的燃气用量应根据燃气设备的种类、数量和额定燃气量计算确定。

3  住宅有生活阳台时燃气表应优先布置在生活阳台上;无生活阳台时燃气表宜布置在厨房内。

4  燃气表布置在厨房内时,宜暗设于吊柜内,且吊柜应有通风措施。炉灶下燃气预留接口位置应从厨柜背面接出,并应有通风措施。

5  燃气表布置在温度较高的设备或电气设备附近时,距离灶具边、热水器边的最小净距是300mm。

6  燃气表具按户计量,安装方式优先采用高锁表及明装,如将表布置在厨柜内,需经当地燃气管理部门同意,并配设相应的安全措施。

7  燃气管线与墙面的距离应根据不同管径进行设计,与墙面最小净距不应小于30mm。

8  燃气器具前的供气支管末端应设专用手动快速式切断阀,切断阀处的供气支管应采用管卡固定在墙上。

9  金属燃气管道与灶具灶面边缘和烤箱的侧壁的水平净距不应小于300mm,燃气支管采用波纹软管的水平净距不应小于500mm。采取隔板等有效措施后可适当减小净距。

条文说明厨房内宜配设相应的安全措施如安装燃气泄露报警装置等。

5.2.12  排气管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范:

1  厨房内各类用气设备排出的烟气必须排至室外。

2  竖向排气道屋顶风帽的安装高度不应低于相邻建筑。排气道的出口设置在上人屋面或住户平台上时,应至少高出屋面或平台地面2m;当周围4m之内有门窗时,应至少高出门窗上皮0.6m。

3  吸油烟机排风管应位于吊顶内。

4  严禁任何管线穿越共用排气道。

5  排烟道、排气道等竖向管道井,应分别独立设置;其井壁应为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 的不燃烧体;井壁上的检查门应采用丙级防火门。

6  竖井排气道的防火阀应安装在接风井的水平风管上。

【条文说明】餐台设备合用一个烟道时不得相互干扰。厨房燃具排气罩排出的油烟不得与热水器或采暖炉排烟合用一个烟道。当通过外墙直接排至室外时,应在室外排气口设置避风、防雨和防止污染墙面的构件。

5.2.13  厨房排气道进气口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厨房排气道进气口开口直径宜为160mm;

2  排油烟机罩口与灶眼距离宜为700mm,排气道进气口净空尺寸中心宜为2300mm;

3  进气口中心与上层楼板垂直间距不应小于200mm,与隔墙左右间距不应小于150mm,与吊顶间距不应小于150mm。

【条文说明】排油烟机接口安装在排气道上时的安装方向、位置应正确。在吊顶上设检修孔,检修孔尺寸不宜小于450 mm×450mm;当条件受限制时,吊顶检修孔开口可减小为300 mm×300mm。排油烟机接口的操作侧应有最小净距350mm的检修空间。排油烟机接口安装宜在吊顶以下,便于安装维护,同时可降低造价。

5.2.14  厨房排气道防止回流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孔结构排气道、双孔结构排气道,奇偶数层结构排气道防止回流的措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规范》GB50045中的相关规定。

2  排气道系统主体材料和辅助配件的整体使用功能,在住宅厨房设排油烟机、卫生间设排风机的情况下,应达到排烟、排气系统所服务的户间不串气,火灾时不窜火,室外风不倒灌。

【条文说明】在各层吸油烟机不同开机率工况下,开机层的排风支管风量不能保持恒定,每层排风能力不平衡,排气道系统的内部压力大,使烟气无法排出,因此需要每层加导流装置,使排气道内静压小于支管静压,不倒灌。为防止垂直排气道扩散火势,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规范》GB50045中的相关规定。

转载请以链接形式标明本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