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表是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推荐用表,必须如实填写,不得作假,违者取消评选资格;
二、本表一律打印填写,不得随意更改格式,使用仿宋小四号字,数字统一使用阿拉伯数字;
三、本表盖章栏均需要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
四、籍贯填写格式为XX省XX市XX县,工作单位填写全称,工作单位行政区划精确到县、区;
五、职务职称等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详细填写,专业技术职务根据个人的专业技术职务级别选填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六、从业状态根据个人状态选填在业、退休、死亡或其他;
七、身份标识根据个人状态选择填干部、专业技术人员或其他;
八、所在单位性质根据所在单位性质选填机关、参公单位、事业单位或其他;
九、所在单位隶属关系根据所在单位的管辖隶属关系,可选择填写中央,省,市、地区,县,镇、乡或其他;
十、简历从学徒或初中毕业填起,精确到月,不得断档;
十一、综合表现内容包括政治、思想、工作态度、纪律等,字数控制在300字以内;
十二、主要事迹要写明该项工作在本地区、本行业的水平,以及本人的职责和作用等,文字要求准确精炼,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
十三、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奖励指曾获得的地市级以上奖励;
十四、随表另报送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2寸蓝底彩色证件照5张(附电子版),此表上报一式5份,规格为A4纸,双面打印。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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