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概述
建筑砂浆是由胶凝材料、细骨料和水按一定比例配制而成的建筑材料,有时也掺入某些外加剂和掺合料。根据用途又可分为砌筑砂浆、抹灰砂浆、防水砂浆及特种砂浆等。
1.砌筑砂浆
将砖、石、砌块等粘结成为砌体的砂浆称为砌筑砂浆。砌筑砂浆的主要作用是:把分散的块状材料胶结成坚固的整体,提高砌体的强度、稳定性;使上层块状材料所受的荷载能够均匀传递到下层;填充块状材料之间缝隙,提高建筑物的保温、隔声、防潮等性能。
2.抹灰砂浆
抹灰砂浆也称抹面砂浆,以薄层涂抹在建筑物内外表面。既可以保护墙体不受风雨、潮气等侵蚀,提高墙体耐久性;同时也使建筑物表面平整、光滑、清洁美观。与砌筑砂浆不同,对抹面砂浆的要求不是抗压强度,而是和易性以及与基底材料的粘结力。
3.防水砂浆
用作防水层的砂浆叫做防水砂浆,防水砂浆又叫刚性防水层,适用于不受振动和具有一定刚度的混凝土或砖石砌体工程,应用于地下室、水塔、水池等防水工程。
4.特种砂浆
包括保温砂浆、陶瓷砖粘结砂浆、界面砂浆、保温板粘结砂浆、自流平砂浆、耐磨地坪砂浆、饰面砂浆等。
根据拌合方式的不同,建筑砂浆分为现场配置砂浆和预拌砂浆。
1.现场配置砂浆
将原材料(胶凝材料、细骨料)运送到施工现场,在施工现场人工加水后小批量拌合使用的砂浆。由于原材料质量不稳定、施工现场存储环境不良以及混合比例不精确,砂浆质量波动较大,文明施工程度低并容易造成污染环境。
2.预拌砂浆
指由专业生产厂生产的湿拌砂浆或干混砂浆。其中湿拌砂浆系指由水泥、细骨料、矿物掺合料、水、外加剂和添加剂等按一定比例,在搅拌站经计量、拌制后,运至使用地点,并在规定时间内使用的拌合物。干混砂浆系指水泥、干燥骨料或粉料、添加剂以及根据性能确定的其他组分,按一定比例,在专业生产厂经计量、混合而成的混合物,在使用地点按规定比例加水或配套组分拌和使用。
随着建筑业技术进步和文明施工要求的提高,现场配置砂浆日益显示出其固有的缺陷,取消现场配置砂浆,采用工业化生产的预拌砂浆势在必行,它是保证建筑工程质量、提高建筑施工现代化水平、实现资源综合利用、减少城市污染、改善大气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
2依据标准
1.《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
2.《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11)。
3.《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
4.《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
5.《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6.《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T98-2010)。
7.《预拌砂浆》(GB/T25181-2010)。
8.《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标准》(JGJ/T70-2009)。
9.《预拌砂浆应用技术规程》(JGJ/T223-2010)。
10.《抹灰砂浆技术规程》(JGJ/T220-2010)。
3检验内容和使用要求
1.检验内容
(1)现场配置的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和地面砂浆应通过试配确定配合比。当砂浆的组成材料有变更时,其配合比应重新确定。
(2)干混砂浆进场时,应按表2.5-1的规定进行进场检验,进场检验项目应符合《预拌砂浆》(GB/T25181-2010)的要求。
干混砂浆进场检验项目表2.5-1
砂浆品种 | 代号 | 检测项目 | |
干混砌筑砂浆 | 普通砌筑砂浆 | DM | 保水性、抗压强度 |
薄层砌筑砂浆 | 保水性、抗压强度 | ||
干混抹灰砂浆 | 普通抹灰砂浆 | DP | 保水性、抗压强度、拉伸粘结强度 |
薄层抹灰砂浆 | 保水性、抗压强度、拉伸粘结强度 | ||
干混地面砂浆 | DS | 保水性、抗压强度 | |
干混普通防水砂浆 | DW | 保水性、抗压强度、抗渗压力、拉伸粘结强度 | |
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 | DWS | 凝结时间、耐碱性、耐热性 | |
界面砂浆 | DIT | 14d常温常态拉伸粘结强度 | |
陶瓷砖粘结砂浆 | DTA | 常温常态拉伸粘结强度、晾置时间 |
(3)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和地面砂浆现场施工时应制作砂浆强度试块,试块制作按4中2的要求进行。
砂浆强度分为M30、M25、M20、M15、M10、M7.5、M5等等级,以标准养护,龄期为28d的试块抗压试验结果为准,砂浆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4)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和地面砂浆的施工稠度应满足6的要求,砂浆稠度检测按4中3的要求进行。
砂浆稠度指砂浆在自重或外力作用下流动的性能,用砂浆稠度仪测定,以沉入度(mm)表示。沉入度越大,流动性越好。对砂浆稠度进行检测,以达到控制用水量的目的,确保其满足和易性要求。
(5)抹灰砂浆施工配合比确定后,在进行外墙及顶棚抹灰施工前,宜在实地制作样板,并在抹灰层施工完成28d后进行现场实体拉伸粘结强度试验。
外墙及顶棚抹灰工程施工完成28d后还应进行现场实体拉伸粘结强度试验。
(6)当预拌抹灰砂浆外表面粘结饰面砖时,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外墙饰面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126-2000)、《建筑工程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标准》(JGJ110-2008)的规定进行验收。
(7)除模塑聚苯板和挤塑聚苯板表面涂抹界面砂浆外,涂抹预拌界面砂浆的工程应在28d龄期进行实体拉伸粘结强度检验,检验方法可按现行行业标准《抹灰砂浆技术规程》(JGJ/T220-2010)的规定进行,也可根据对涂抹在界面砂浆外表面的抹灰砂浆层实体拉伸强度的检验结果进行判定。
(8)对于预拌陶瓷砖粘结砂浆,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和砂浆生产单位、监理单位等共同制作样板并经拉伸粘结强度检验合格后再施工。外墙饰面砖工程还应检测预拌陶瓷粘结砂浆的实体拉伸粘结强度。
2.使用要求
(1)现场配置砂浆应采用机械搅拌,自投料完算起,搅拌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不得少于2min;
②水泥粉煤灰砂浆和掺用外加剂的砂浆不得少于3min;
③掺用有机塑化剂的砂浆,应为3~5min。
(2)现场配置砂浆应随拌随用,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应分别在3h和4h内使用完毕;当施工期间最高温度超过30℃时,应分别在拌成后2h和3h内使用完毕。对掺用缓凝剂的砂浆,其使用时间可根据具体情况延长。
(3)部分地区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施工禁止使用现场配置砂浆。施工现场未按规定禁止搅拌砂浆,或未按规定使用预拌砂浆的,依据相关规定对施工单位予以处罚。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验收规范,对使用预拌砂浆进行日常监理。部分地区对不按规定使用预拌砂浆的,监理工程师不得签署同意文件。设计单位、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工程监理单位未按规定进行设计、施工图审查和现场监理的,依照相关法规、规章予以处罚。
(4)部分地区对预拌砂浆实施建设工程材料备案管理,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必须取得《建设工程材料备案证明》。
(5)预拌砂浆进场时应进行外观检验,并符合下列规定:
①湿拌砂浆应外观均匀,无离析、泌水现象。
②散装干混砂浆应外观均匀,无结块、受潮现象。
③袋装干混砂浆应包装完整,无受潮现象。
(6)施工现场宜配备湿拌砂浆储存容器,并符合下列规定:
①储存容器应密闭、不吸水。
②储存容器的数量、容量应满足砂浆品种、供货量的要求。
③储存容器使用时,内部应无杂物、无明水。
④储存容器应便于储运、清洗和砂浆存取。
⑤砂浆存取时,应有防雨措施。
⑤储存容器宜采取遮阳、保温等措施。
(7)不同品种、强度等级的湿拌砂浆应分别存放在不同的储存容器中,并应对储存容器进行标识,标识内容应包括砂浆的品种、强度等级和使用时限等。砂浆应先存先用。
(8)湿拌砂浆在储存及使用过程中不应加水。砂浆存放过程中,当出现少量泌水时,应拌合均匀后使用。砂浆用完后,应立即清理其储存容器。
(9)湿拌砂浆储存地点的环境温度宜为5~35℃。
(10)不同品种的散装干混砂浆应分别储存在散装移动筒仓中,不得混存混用,并应对筒仓进行标识。筒仓数量应满足砂浆品种及施工要求。更换砂浆品种时,筒仓应清空。
(11)筒仓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干混砂浆散装移动筒仓》(SB/T10461)的规定,并应在现场安装牢固。
(12)袋装干混砂浆应储存在干燥、通风、防潮、不受雨淋的场所,并应按品种、批号分别堆放,不得混堆混用,且应先存先用。配套组分中的有机类材料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远离火和热源的场所,不应露天存放和曝晒,储存环境温度应为5~35℃。
(13)散装干混砂浆在储存及使用过程中,当对砂浆质量的均匀性有疑问或争议时,应检验其均匀性。
(14)干混砂浆应按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加水或其他配套组分拌合,不得添加其他成分。
(15)干混砂浆拌合水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JGJ63)中对混凝土拌合用水的规定。
(16)干混砂浆应采用机械搅拌,搅拌时间应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采用连续式搅拌器搅拌时,应搅拌均匀,并应使砂浆拌合物均匀稳定。
②采用手持式电动搅拌器搅拌时,应先在容器中加入规定量的水或配套液体,再加入干混砂浆搅拌,搅拌时间宜为3~5min,且应搅拌均匀。应按产品说明书的要求静停后再拌合均匀。
③搅拌结束后,应及时清洗搅拌设备。
(17)砂浆拌合物应在砂浆可操作时间内用完,且满足工程施工的需要。
(18)当砂浆拌合物出现少量泌水时,应拌合均匀后使用。
4取样要求
1.取样批量、数量及方法
(1)干混砂浆进场检验取样批量和取样数量见表2.5-2。
干混砂浆进场检验取样批量及取样数量表2.5-2
砂浆品种 | 取样批量 | 取样数量 | |
干混砌筑砂浆 | 普通砌筑砂浆 | 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品种、同一等级、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干混砂浆,每500t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t时,应按一个检验批计 | 25kg |
薄层砌筑砂浆 | |||
干混抹灰砂浆 | 普通抹灰砂浆 | ||
薄层抹灰砂浆 | |||
干混地面砂浆 | |||
干混普通防水砂浆 | |||
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 | 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砂浆,每50t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t时,应按一个检验批计 | ||
界面砂浆 | 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砂浆,每30t为一个检验批,不足30t时,应按一个检验批计 | 7kg | |
陶瓷砖粘结砂浆 | 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砂浆,每50t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t时,应按一个检验批计 |
(2)砌筑砂浆强度(依据GB50203-2011)
每一检验批且不超过250m3砌体的各类、各强度等级的普通砌筑砂浆,每台搅拌机应至少抽检一次。验收批的预拌砂浆、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专用砂浆,抽检可为3组。在砂浆搅拌机出料口或在湿拌砂浆的储存容器出料口随机取样制作砂浆试块(现场拌制的砂浆,同盘砂浆只应作1组试块),试块标养28d后作强度试验。
(3)建筑地面工程砂浆强度(依据GB50209-2010)
检验同一施工批次、同一配合比水泥砂浆强度的试块,应按每一层(或检验批)建筑地面工程不应小于1组。当每一层(或检验批)建筑地面工程面积大于1000m2时,每增加1000m2应增做1组试块;小于1000m2按1000m2计算,取样1组;检验同一施工批次、同一配合比的散水、明沟、踏步、台阶、坡道的水泥砂浆强度的试块,应按每150延长米不少于1组。
(4)抹灰砂浆(依据JGJ/T220-2010)
①相同砂浆品种、强度等级、施工工艺的室外抹灰工程,每1000m2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0m2的,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相同砂浆品种、强度等级、施工工艺的室内抹灰工程,每50个自然间(大面积房间和走廊按抹灰面积30m2为一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的,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抹灰砂浆抗压强度验收时,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不应少于3组。
砂浆试块应在使用地点或出料口随机取样,砂浆稠度应与实验室稠度一致。砂浆试块的养护条件应与实验室的养护条件相同。
②抹灰层砂浆层拉伸粘结强度检验,相同砂浆品种、强度等级、施工工艺的外墙、顶棚抹灰工程每5000m2应为一个检验批,每个检验批应取一组试件进行检测,不足5000m2的也应取一组。
(5)预拌砂浆强度(依据JGJ/T223-2010)
①对同品种、同强度等级的预拌砌筑砂浆,湿拌砌筑砂浆应以50m3为一个检验批,干混砌筑砂浆应以100t为一个检验批;不足一个检验批的数量时,应按一个检验批计。每检验批应至少留置1组抗压强度试块。
砌筑砂浆取样时,干混砌筑砂浆宜从搅拌机出料口、湿拌砌筑砂浆宜从运输车出料口或储存容器随机取样。
②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外抹灰工程,每1000m2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0m2的,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内抹灰工程,每50个自然间(大面积房间和走廊按抹灰面积30m2为一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的,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抹灰砂浆抗压强度验收时,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不应少于3组。
③室外预拌抹灰砂浆层应在28d龄期时,应进行实体拉伸粘结强度检验。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外抹灰工程,每5000m2应至少取一组试件;不足5000m2时,也应取一组。
④对同一品种、同一强度等级的地面砂浆,每检验批且不超过1000m2应至少留置一组抗压强度试块。
⑤相同材料、相同施工工艺的涂抹预拌界面砂浆的工程,每5000m2应至少取一组试件做实体拉伸粘结强度;不足5000m2时,也应取一组。
⑥同类墙体、相同材料和施工工艺的外墙饰面砖工程,每1000m2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0m2时,应按一个检验批计。对外墙饰面砖工程,每检验批应至少检验一组实体拉伸粘结强度。试样应随机抽取,一组试样应由3个试样组成,取样间距不得小于500mm,每相邻的三个楼层应至少取一组试样。
(6)当改变配合比时,亦应相应地制作试块组数。
2.砂浆强度试件的制作及养护
(1)一组砂浆试块为3块70.7mm×70.7mm×70.7mm立方体试件。
(2)试模为70.7mm×70.7mm×70.7mm立方体带底试模,符合《混凝土试模》(JG237)的规定,并具有足够的刚度并拆装方便。试模的内表面应机械加工,其不平度应为每100mm不超过0.05mm。组装后各相邻面的不垂直度不应超过±0.5°。
(3)砂浆拌合物取样后,应尽快进行试验。现场取来的试样,在试验前应经人工再翻拌,以保证其质量均匀。
(4)应采用黄油等密封材料涂抹试模的外接缝,试模内应涂刷薄层机油或脱模剂。应将拌制好的砂浆一次性装满砂浆试模,成型方法应根据稠度而确定。当稠度大于50mm时,宜采用人工振捣成型,当稠度不大于50mm时采用振动台振实成型。
a)人工振捣:应采用捣棒均匀地由边缘向中心按螺旋方式插捣25次,插捣过程中如砂浆沉落低于试模口时,应随时添加砂浆,可用油灰刀插捣数次,并用手将试模一边抬高5~10mm各振动5次,砂浆应高出试模顶面6~8mm;
b)机械振动:将砂浆一次装满试模,放置到振动台上,振动时试模不得跳动,振动5~10s或持续到表面出浆为止;不得过振。
(5)应待表面水分稍干后,再将高出试模部分的砂浆沿试模顶面刮去并抹平。
(6)当砂浆表面出现麻斑时(约15~30min),将高出部分的砂浆沿试模顶面削去抹平。试块制作后应在终凝前用铁钉刻上制作日期、工程部位、设计强度等,不允许在终凝后用毛笔等书写。
(7)试件制作后应在室温为(20±5)℃的环境下静置(24±2)h,对试件进行拆模。当气温较低时,或者凝结时间大于24h的砂浆,可适当延长时间,但不应超过2d。试件拆模后应立即放入温度为(20±2)℃,相对湿度为90%以上的标准养护室中养护。养护期间,试件彼此间隔不小于10mm,混合砂浆、湿拌砂浆试件上面应覆盖,防止有水滴在试件上。
3.砂浆稠度试验
使用砂浆稠度仪测定砂浆稠度,稠度试验按下列步骤进行:
(1)试样的采取及稠度试验应在砂浆运送到交货地点时开始算起20min内完成,试件的制作应在30min内完成。砂浆拌合物取样后,应尽快进行试验。现场取来的试样,在试验前应经人工再翻拌,以保证其质量均匀。
(2)盛浆容器和试锥表面用温布擦干净,并用少量润滑油轻擦滑杆,后将滑杆上多余的油用吸油纸擦净,使滑杆能自由滑动。
(3)将砂浆拌合物一次装入容器,使砂浆表面低于容器口约10mm左右,用捣棒自容器中心向边缘均匀地插捣25次,然后轻轻地将容器摇动或敲击5~6下,使砂浆表面平整,随后将容器置于稠度测定仪的底座上。
(4)拧开试锥滑杆的制动螺丝,向下移动滑杆,当试锥尖端与砂浆表面刚接触时,拧紧制动螺丝,使齿条测杆下端刚接触滑杆上端,并将指针对准零点上。
(5)拧开制动螺丝,同时计时间,待10s立即固定螺丝,将齿条测杆下端接触滑杆上端,从刻度盘上读出下沉深度(精确至1mm)即为砂浆的稠度值。
(6)圆锥形容器内的砂浆,只允许测定一次稠度,测定时,应重新取样测定之。
(7)同盘砂浆稠度试验取两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值,并精确至1mm。当两次试验值之差大于10mm时,应重新取样测定。
5现场养护
应建立施工现场砂浆养护室,并符合2.4.5的要求。砂浆试块的标准养护条件应满足4中2砂浆强度试件的制作及养护的要求。
6技术要求
1.干混砂浆进场检验
结果应符合表2.5-3~表2.5-8的要求。
干混砂浆性能指标表2.5-3
项目 | 干混砌筑砂浆 | 干混抹灰砂浆 | 干混地面砂浆 | 干混普通防水砂浆 | ||
保水率% | ≥88 | ≥88 | ≥88 | ≥88 | ≥88 | ≥88 |
14d拉伸粘结强度 | - | - | M5:≥0.15
M5:≥0.20 |
≥0.30 | - | ≥0.20 |
干混陶瓷砖粘结砂浆性能指标表2.5-4
项目 | 性能指标 | ||
I(室内) | E(室外) | ||
拉伸粘结强度(MPa) | 常温状态 | ≥0.5 | ≥0.5 |
晾置时间,20min | ≥0.5 | ≥0.5 |
干混界面砂浆性能指标表2.5-5
项目 | 性能指标 | |||
C(混凝土界面) | AC(加气混凝土界面) | EPS(模塑聚苯板界面) | XPS(挤塑聚苯板界面) | |
14d常温状态拉伸粘结强度 | ≥0.5 | ≥0.3 | ≥0.10 | ≥0.20 |
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性能指标表2.5-6
序号 | 项目 | 技术指标 | ||
Ⅰ型 | Ⅱ型 | |||
1 | 凝结时间 | 初凝(mm)≥ | 45 | |
2 | 终凝(h)≤ | 24 | ||
3 | 耐碱度 | 无开裂、剥落 | ||
4 | 耐热度 | 无开裂、剥落 |
干粉砂浆抗压强度表2.5-7
强度等级 | M5 | M7.5 | M10 | M15 | M20 | M25 | M30 |
28d抗压强度(MPa) | ≥5.0 | ≥7.5 | ≥10.0 | ≥15.0 | ≥20.0 | ≥25.0 | ≥30.0 |
干粉砂浆抗渗压力表2.5-8
抗渗等级 | P6 | P8 | P10 |
28d抗渗压力(MPa) | 0.6 | 0.8 | 1.0 |
2.砂浆强度
(1)砌筑砂浆试块强度验收时其强度合格标准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①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强度平均值应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值的1.10倍;
②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抗压强度的最小一组平均值应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值的85%。
注:砌筑砂浆的验收批,同一类型、强度等级的砂浆试块不应少于3组;同一验收批砂浆只有1组或2组试块时,每组试块抗压强度平均值应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值的1.10倍;对于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为一级或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及以上的房屋,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的数量不得少于3组。制作砂浆试块的砂浆稠度应与配合比设计一致。
(2)建筑地面工程砂浆面层强度
砂浆面层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强度等级不应小于M15。
(3)抹灰砂浆
①抹灰砂浆同一验收批的砂浆试块抗压强度平均值应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值,且抗压强度最小值应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值的75%。当同一验收批试块少于3组时,每组试块抗压强度均应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值。
②抹灰砂浆同一验收批的抹灰层拉伸粘结强度平均值应大于或等于表2.5-9中的规定值,且最小值应大于或等于表2.5-9中规定值的75%。当同一验收批抹灰层拉伸粘结强度试验少于3组时,每组试件拉伸粘结强度均应大于或等于表2.5-9中的规定值。
抹灰层拉伸粘结强度的规定值表2.5-9
抹灰砂浆品种 | 拉伸粘结强度(MPa) |
水泥抹灰砂浆 | 0.20 |
水泥粉煤灰抹灰砂浆、水泥石灰抹灰砂浆、掺塑化剂水泥抹灰砂浆 | 0.15 |
聚合物水泥抹灰砂浆 | 0.30 |
预拌抹灰砂浆 | 0.25 |
(4)预拌砂浆
①同一验收批预拌砌筑砂浆试块抗压强度平均值应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所对应的立方体抗压强度的1.10倍;且最小值应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所对应的立方体抗压强度的0.85倍。
当同一批预拌砌筑砂浆抗压强度试块少于3组时,每组试块抗压强度应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所对应的立方体抗压强度的1.10倍。
②室外预拌抹灰砂浆实体拉伸粘结强度应按验收批进行评定。当同一验收批实体拉伸粘结强度的平均值不小于0.25MPa时,可判为合格;否则,应判定为不合格。
③砂浆面层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强度等级不应小于M15。预拌地面砂浆抗压强度应按批进行评定。当同一验收批地面砂浆试块抗压强度平均值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多对应的立方体抗压强度值时,可判定该批地面砂浆的抗压强度为合格。
④预拌界面砂浆当实体拉伸粘结强度检验时的破坏面发生在非界面砂浆层时,可判定为合格;否则,应判定为不合格。
⑤外墙饰面砖拉伸粘结强度的检验评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标准》(JGJ110-2008)。现场粘结的同类饰面砖,当一组试样均符合下列两项指标时,其粘结强度应定为合格;当一组试样均不符合下列两项指标要求时,其粘结强度应定为不合格;当一组试样只符合下列两项指标的一项要求时,应在该组试样原取样区域内重新抽取两组试样检验,若检验结果仍有一项不符合下列指标要求时,则该组饰面砖粘结强度应定为不合格:
a)每组试样平均粘结强度不应小于0.4MPa;
b)每组可有一个试样的粘结强度小于0.4MPa,但不应小于0.3MPa。
3.稠度
(1)砌筑砂浆的稠度应符合表2.5-10的规定。
砌筑砂浆的稠度表2.5-10
砌体种类 | 砂浆稠度(mm) |
烧结普通砖砌体、粉煤灰砖砌体 | 70~90 |
混凝土砖砌体、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灰砂砖砌体 | 50~70 |
烧结多孔砖砌体,烧结空心砖砌体、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体 | 60~80 |
石砌体 | 30~50 |
注:
1.砌筑其他块材时,砌筑砂浆的稠度可根据块材吸水特性及气候条件确定;
2.采用薄层砂浆施工法砌筑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等砌体时,砌筑砂浆稠度可根据产品说明书确定。
(2)抹灰砂浆的稠度应符合表2.5-11的规定。
抹灰砂浆的稠度表2.5-11
抹灰层 | 施工稠度(mm) |
底层 | 9~110 |
中层 | 70~90 |
面层 | 70~80 |
注:聚合物水泥砂浆的施工稠度宜为50~60mm,石膏抹灰砂浆的施工稠度宜为50~70mm。
(3)地面面层砂浆的稠度宜为50mm+10mm。
(4)湿拌砂浆稠度偏差应满足表2.5-12的要求。
湿拌砂浆稠度偏差表2.5-12
规定稠度 | 允许偏差(mm) |
50、70、90 | ±10 |
110 | +5;-10 |
7检测报告及不合格处理
1.检测报告表式
砂浆抗压强度检测报告表式见表2.5-6。
(检测机构名称)
砂浆抗压强度检测报告C-01a-0806表2.5-6
委托编号:
检测类别:工程连续号:报告编号:
委托单位 | |||||||||||||||||
工程名称 | |||||||||||||||||
工程地址 | 委托日期 | ||||||||||||||||
施工单位 | 报告日期 | ||||||||||||||||
样品编号 | 砂浆品种 | 强度等级 | |||||||||||||||
生产单位 | 备案证号 | ||||||||||||||||
工程部位 | 稠度(mm) | ||||||||||||||||
成期日期 | 检测日期 | 龄期(d) | |||||||||||||||
养护条件 | 受压面积(mm2) | 破坏荷载(kN) | 抗压强度(MPa) | 平均强度(MPa) | 达到设计强度(%) | ||||||||||||
样品编号 | 砂浆品种 | 强度等级 | |||||||||||||||
生产单位 | 备案证号 | ||||||||||||||||
工程部位 | 稠度(mm) | ||||||||||||||||
成期日期 | 检测日期 | 龄期(d) | |||||||||||||||
养护条件 | 受压面积(mm2) | 破坏荷载(kN) | 抗压强度(MPa) | 平均强度(MPa) | 达到设计强度(%) | ||||||||||||
见证单位 | 见证人及证书号 | ||||||||||||||||
检测方法 | 评定依据 | ||||||||||||||||
说明 | 1.非本检测机构抽样的样品,本检测机构仅对来样的检测数据负责;
2.未经本检测机构批准,部分复制本检测报告无效; 3.由本检测机构抽样的样品按本检测机构抽样程序进行抽样、检测。 |
||||||||||||||||
检测机构信息 | 1.检测机构地址:
2.联系电话:3.邮编: |
防伪校验码 | |||||||||||||||
备注 | |||||||||||||||||
检测机构专用章:批准/职务:/审核:检测:
2.不合格处理
①当施工中或验收时出现砌筑砂浆试块缺乏代表性或试块数量不足、对砂浆试块的试验结果有怀疑或有争议、砂浆试块的试验结果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时,可采用现场检验方法对砂浆和砌体强度进行原位检测或取样检测,并判定其强度。
②当内墙抹灰工程中抗压强度检验不合格时,应在现场对内墙抹灰层进行拉伸粘结强度检测,并应以其检测结果为准。当外墙或顶棚抹灰施工中抗压强度检验不合格时,应对外墙或顶棚抹灰砂浆加倍取样进行抹灰层拉伸粘结强度检测,并应以其检测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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