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来源:建质函[2017]268号住建部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7版)
建筑垃圾减量化与资源化利用技术
7.2.1 技术内容
建筑垃圾指在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加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以及装饰装修等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弃物。
建筑垃圾减量化是指在施工过程中采用绿色施工新技术、精细化施工和标准化施工等措施,减少建筑垃圾排放;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是指建筑垃圾就近处置、回收直接利用或加工处理后再利用。对于建筑垃圾减量化与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主要措施为:实施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分类堆放;碎石类、粉类的建筑垃圾进行级配后用作基坑肥槽、路基的回填材料;采用移动式快速加工机械,将废旧砖瓦、废旧混凝土就地分拣、粉碎、分级,变为可再生骨料。
可回收的建筑垃圾主要有散落的砂浆和混凝土、剔凿产生的砖石和混凝土碎块、打桩截下的钢筋混凝土桩头、砌块碎块,废旧木材、钢筋余料、塑料等。
现场垃圾减量与资源化的主要技术有:
(1)对钢筋采用优化下料技术,提高钢筋利用率;对钢筋余料采用再利用技术,如将钢筋余料用于加工马凳筋、预埋件与安全围栏等。
(2)对模板的使用应进行优化拼接,减少裁剪量;对木模板应通过合理的设计和加工制作提高重复使用率的技术;对短木方采用指接接长技术,提高木方利用率。
(3)对混凝土浇筑施工中的混凝土余料做好回收利用,用于制作小过梁、混凝土砖等。
(4)对二次结构的加气混凝土砌块隔墙施工中,做好加气块的排块设计,在加工车间进行机械切割,减少工地加气混凝土砌块的废料。
(5)废塑料、废木材、钢筋头与废混凝土的机械分拣技术;利用废旧砖瓦、废旧混凝土为原料的再生骨料就地加工与分级技术。
(6)现场直接利用再生骨料和微细粉料作为骨料和填充料,生产混凝土砌块、混凝土砖,透水砖等制品的技术。
(7)利用再生细骨料制备砂浆及其使用的综合技术。
7.2.2 技术指标
(1)再生骨料应符合《混凝土再生粗骨料》GB/T 25177、《混凝土和砂浆用再生细骨料》GB/T 25176、《再生骨料应用技术规程》JGJ/T 240、《再生骨料地面砖、透水砖》CJ/T 400和《建筑垃圾再生骨料实心砖》JG/T 505的规定;
(2)建筑垃圾产生量应不高于350t/万m2;可回收的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80%以上。
7.2.3 适用范围
适合建筑物和基础设施拆迁、新建和改扩建工程。
7.2.4 工程案例
天津生态城海洋博物馆、成都银泰中心、北京建筑大学实验楼工程、昌平区亭子庄污水处理站工程昌平陶瓷馆、邯郸金世纪商务中心,青岛市海逸景园等工程、安阳人民医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门急诊综合楼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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