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成立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建筑设计专业委员会的通知
建办人〔2019〕78号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设计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专家智库作用,推动建筑设计传承创新,提升建筑设计水平,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委员会相关管理规定,决定成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建筑设计专业委员会。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见附件。
建筑设计专业委员会主要职责:围绕贯彻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推动建筑设计制度创新,繁荣建筑创作,提供相关政策和技术咨询;参与国家重要标准研编及重大建筑项目评审,开展建筑评论;协助部内归口司局开展调研、培训以及相关课题研究等工作。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建筑设计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一、主任委员
庄惟敏,清华大学建筑学院,院长、教授
二、副主任委员
孟建民,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国工程院院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汪孝安,华东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总建筑师、教授级高级建筑师
崔 彤,中科院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总建筑师、研究员
朱小地,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总建筑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三、秘书长
李兴钢,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总建筑师、教授级高级建筑师
四、委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 澍,中国美术学院建筑艺术学院,院长、教授
王洪礼,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教授级高级建筑师
叶依谦,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总建筑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朱 锫,中央美术学院建筑学院,院长、教授
朱铁麟,天津市建筑设计院,总建筑师、正高级建筑师
刘 剀,华中科技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系副主任、教授
刘 恒,中国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总建筑师、高级建筑师
刘东卫,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总建筑师、教授级高级建筑师
刘克成,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建筑学院,教授
刘晓都,深圳市都市实践设计有限公司,总建筑师
刘家琨,成都市家琨建筑设计事务所,总建筑师
孙 澄,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学院,院长、教授
孙一民,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院长、教授
李振宇,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院长、教授
杨昌鸣,北京工业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教授
宋 昆,天津大学建筑学院,党委书记、教授
宋晔皓,清华大学建筑学院,教授
邵韦平,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总建筑师、教授级高级建筑师
周 恺,天津华汇工程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总建筑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胡天兵,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柳亦春,上海大舍建筑设计事务所(有限合伙),总建筑师
钱 方,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总建筑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倪 阳,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院长、研究员
徐 建,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崔 愷,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工程院院士、教授级高级建筑师
章 明,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系副主任、教授
韩冬青,东南大学建筑学院,教授
嵇 珂,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总建筑师、教授级高级建筑师
舒 平,河北工业大学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院长、教授
穆 钧,北京建筑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教授
魏春雨,湖南大学建筑学院,院长、教授
五、顾问委员
马国馨,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工程院院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王小东,新疆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工程院院士、教授级高级建筑师
刘加平,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建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教授
齐 康,东南大学建筑研究所,中国科学院院士、教授
何镜堂,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教授
彭一刚,天津大学建筑学院,中国科学院院士、教授
程泰宁,东南大学建筑设计与理论研究中心,中国工程院院士、教授
本文内容来源住建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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