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请指南:传送门
一、认证地点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绿色建材联盟:传送门
二、政策依据
《关于推动绿色建材产品标准、认证、标识工作的指导意见》(国质检认联〔2017〕544号)
《全国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京建发〔2016〕38号)
《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绿色建材评价技术导则(试行)》
三、申请范围
全国建筑工程领域所使用的有利于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建筑材料均可申请绿色建材评价标识;凡属于国家、行业和本市限制、禁止使用的落后技术、产品,不得纳入评价标识范围。今后将分批、逐步完善《绿色建材分类评价技术导则》和《绿色建材分类评价技术细则》,对已发布了分类评价技术导则和细则的建材产品,均将纳入绿色建材评价标识范围。
四、申报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与申请相符的生产能力和知识产权;
3、符合行业准入条件;
4、具有完备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
5、申请的建材产品符合绿色建材的技术要求,并已在实际工程中应用;
6、申请的建材产品无成果、权属争议或纠纷;
7、其他应具备的条件。
五、申报流程
(一)申报 申报企业在绿色建材评价标识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lsjcpjbs.com/)提交申报资料,无需报送纸质版申报材料,实 行无纸化申报与评审。
(二)受理 绿色建材服务平台收到企业申请后开展形式审查。未通过形式审查的,应及时告知申报企业应补充的材料。
(三)评审 对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绿色建材服务平台委托相关评价机构进行技术评审。评审结束后,评价机构应将评审报告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评价工作应在 30 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含抽样复检时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评价结果存在异议的,应在 10 个工作日内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书面复评申请。
(四)公示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达到绿色建材相关星级标准要求的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 10 个工作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存在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并由相关部门组织复验工作。
(五)标识 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已解决的项目,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公布,动态发布绿色建材评价标识产品目录。全国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的有效期为 3 年,有效期截止前 6 个月内,其持有企业应通过绿色建材服务平台申请延期复评。延期复评程序与初次申请程序一致。
六、申报资料
1、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申请表。
2、产品生产使用报告。
3、产品自评估报告。
4、支撑材料。
-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需加盖企业鲜章);
- 行业准入证明或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适用时);
- 原材料相关支撑材料:原材料清单、原材料供应合同、原材料清洁生产技术报告等;
- 环境保护指标支撑材料: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固体废弃物处置方案、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企业环境管理制度、固体废弃物处置实施情况报告、环境监测报告等;
- 人体健康保护指标支撑材料: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制度文件、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或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自评报告、产品放射性检测报告等;
- 能源利用指标支撑材料:能耗专项统计分析报告、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能源管理制度文件等;
- 资源利用指标支撑材料:原材料检测报告、资源管理制度文件、企业年度淡水消耗专项统计分析报告或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固体废弃物使用量专项统计分析报告、废水利用专项技术报告、报废产品回收利用专项技术报告等;
- 产品性能指标支撑材料:产品基本性能及耐久性检测报告、产品应用技术标准或施工应用技术文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制度文件、出厂合格率统计记录、施工技术方案、产品经济适用性说明书等;
- 加分项支撑材料:先进的设备或生产工艺、产品具有创新性和优越性能等相关证明材料。
- 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其他与申报产品相关的材料。
七、申请绿色认证
企业自行申请认证入库网上填表,填表信息包括:
1、企业名称
2、联系人
3、职务
4、手机号
5、产品描述信息
6、是否具备管理体系相关认证
- 质量管理体系
- 环境管理体系
- 能源管理体系
- 碳足迹
- 环境声明(EPD)
- 职业健康管理体系
- 自愿性产品认证
- 其他
7、是否通过环评及环境三方检测
- 建厂环评批复报告
- 噪声第三方检测报告
- 污水第三方检测报告
- 大气污染物第三方检测报告
-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第三方检测报告
- 其他
8、申请产品所属类别
- 预拌混凝土
- 预拌砂浆
- 砌体材料
- 保温系统材料
- 预制构件
- 钢结构房屋用钢构件
- 现代木结构用材
- 混凝土外加剂
- 减水剂
- 建筑门窗及配件
- 建筑幕墙
- 建筑节能玻璃
- 建筑遮阳产品
- 门窗幕墙用型材
- 钢质户门
- 金属复合装饰材料
- 建筑陶瓷
- 卫生洁具
- 无机装饰板材
- 石膏装饰材料
- 石材
- 镁质装饰材料
- 吊顶系统
- 集成墙面
- 纸面石膏板
- 建筑密封胶
- 防水卷材
- 防水涂料
- 墙面涂料
- 反射隔热涂料
- 空气净化材料
- 树脂地坪材料
- 水嘴
- 建筑用阀门
- 塑料管材管件
- 游泳池循环水处理设备
- 净水设备
- 软化设备
- 油脂分离器
- 中水处理设备
- 雨水处理设备
- 空气源热泵
- 地源热泵系统
- 新风净化系统
- 建筑用蓄能装置
- 光伏组件
- LED照明产品
- 采光系统
- 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
- 设备隔振降噪装置
- 控制与计量设备
- 机械式停车设
9、认证机构(截至21年8月底)
- 北京国建联信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 绿材(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 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 北京建筑材料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上海建科检验有限公司
- 中电投工程研究检测评定中心有限公司
-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北京中建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 国材(北京)检测认证服务有限公司
- 建筑材料工业技术情报研究所
- 北京中水润科认证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联合智业认证有限公司
- 北京金质华信认证有限公司
- 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 重庆金质质量认证有限公司
- 河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八、产品上链入库
1、认证产品上链入库
产品已经通过绿色建材产品认证机构的评价认证,并取得绿色建材产品认证证书。
2、自我承诺上链入库
承诺,产品权属公司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理解《绿色建材评价导则》中的相关标准要求和评分标准,确认我司提交的产品符合相关“绿色建材”标准,申请以“自我承诺”方式加入绿色建材采信数据库,如有虚假或夸大,我司愿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本文内容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绿色建材联盟传送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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